主要用途 | 著色劑 |
執行標準 | 國標 |
CAS | 見包裝 |
型號 | 食品級 |
包裝規格 | 25*1 |
來源 | 天然著色劑 |
主要著色成分 | 檸檬黃 |
有效物質含量 | 99% |
含量 | 99% |
色素含量 | 99% |
一、產品名稱:檸檬黃色素
二、產品特點:
檸檬黃色素 食用色素使用方法:將準確測量的本品置于容器中.逐漸加入適當溫水.并不斷攪拌使之完全溶解.所得溶液即可用于著色
食用色素本品作為食品著色劑,我國規定可用于果汁(味)飲料類、碳酸飲料、配制酒、青梅、蝦(味)片、浸漬小菜、紅綠絲糖果、糕點上彩裝和西瓜醬罐頭中,最大使用量為0.1g/kg;在植物蛋白飲料、乳酸菌飲料中最大使用量為0.05g/kg;在冰淇淋中最大使用量為0.02g/kg。
三、適用范圍:
可用于果汁(味)飲料.碳酸飲料.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紅綠絲等食品的著色亮藍(亮蘭)
食用色素用于食品,醫藥,日用化妝品的著色。
1、GB 2760—2001(g/kg):果汁(味)飲料類、碳酸飲料、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西瓜醬罐頭、青梅、蝦(味)片、漬制小菜、紅綠絲、油炸豆類、糖果包衣、金橘、甘草橄欖、桃片、話李、芒果干、話杏、嘉應子,均0.1;
2、膨化食品、壽桃色,0.02;
3、冰激凌、雪糕、植物蛋白飲料、乳酸菌飲料、風味酸奶、果凍、冰棍、餅干夾心,0.05;
4、香橙果珍干粉按稀釋倍數計,不超過0.1;
5、可可珠片(即食早餐谷類食品)0.08;
6、固體飲料0.1(稀釋后);
7、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0.1(以檸檬黃計)。
注:同一色澤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時,其用量不得超過單一色素允許量。固體飲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飲料色素加入量按該產品的稀釋倍數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