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途 | 著色劑 |
執行標準 | 國標 |
CAS | 見包裝 |
型號 | 食品級 |
包裝規格 | 25*1 |
來源 | 天然著色劑 |
主要著色成分 | 其他 |
有效物質含量 | 99% |
含量 | 99% |
色素含量 | 99% |
Product details
品名:莧菜紅
包裝:牛皮紙袋
規格:25KG
儲存:陰涼、干燥、通風常溫的環境下保存
CAS號:915-67-3
詳細介紹: 別名 1-(4′-磺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鈉鹽、CI食用紅色9號、食用赤色2號(日)
性狀 紅褐色或暗紅褐色均勻粉末或顆粒,無臭,耐光、耐熱性(105℃)強,對檸檬酸、酒石酸穩定,在堿液中則變為暗紅色。易溶于水,呈帶藍光的紅色溶液,可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本品遇銅、鐵易褪色,易被細菌分解,耐氧化、還原性差,不適于發酵食品應用。
使用范圍: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1996)規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飲料、碳酸飲料、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青梅、山楂制品、漬制小菜,使用量0.05g/kg;用于紅綠絲、綠色櫻桃(系裝飾用),用量0.10g/kg。
莧菜紅在濃硫酸中呈紫色,稀釋后呈桃紅色
(1)用于糖果包衣、紅綠絲的建議使用量為0.20g/ kg;
(2)用于風味酸奶、風味煉乳、高溫風味奶,建議允許使用量為0. 05g/kg;
(3)用于雪糕、冰棍、冰淇淋,建議使用量為0.09g/kg;
(4)用于果醬、水果調味糖漿、蛋黃醬、沙拉醬,允許使用量為0.5g/kg;
(5)固體復合調味料、固體方便湯料,允許使用量為0.3g/kg;
(6)用于果凍,建議使用量為0.025g/kg。
(7)用于固體飲料、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餅干夾心、話李、話杏等食品時,建議允許使用量為0.1g/kg;
(8)用于果汁飲料、碳酸飲料、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西瓜醬罐頭、青梅、乳酸菌飲料、植物蛋白飲料、蝦(味)片時,建議允許使用量為0.10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