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途 | 增白劑 |
等級 | 食品級 |
執(zhí)行標(biāo)準(zhǔn) | 國標(biāo) |
生產(chǎn)許可證編號 | 見包裝 |
CAS | 有 |
型號 | 食品級 |
包裝規(guī)格 | 1*25 |
有效物質(zhì)含量 | 99% |
有效物質(zhì) | 焦亞硫酸鉀 |
含量 | 99% |
是否進(jìn)口 | 否 |
焦亞硫酸鉀簡介:
Potassium metabisulfite (Potassium Pyrosulfite)
別名 偏亞硫酸鉀
分子式 K2S2O5
性狀 白色或無色結(jié)晶,或白色結(jié)晶性粉末或顆粒。通常具有二氧化硫氣味,相對密度(d145)2.300。150℃時分解,在空氣中逐漸氧化成硫酸鹽。在酸中可產(chǎn)生二氧化硫氣體。可溶于水,難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1%水溶液的pH為3.4~4.5。有強(qiáng)還原性。
用途:漂白劑、防腐劑、劑。
使用方法:
1. 本品主要通過二氧化硫起作用,具體參見二氧化硫。
2. FAO/WHO(1983)規(guī)定:速凍小蝦或?qū)ξr、龍蝦,在半成品中的用量為100mg/kg,熟制品中為30mg/kg(按SO2計,單用或與其他亞硫酸鹽合用);速凍法式炸馬鈴薯片為50mg/kg(按SO2計,單用或與其他亞硫酸鹽合用)。
用量:可用于啤酒,使用量為0.01g/kg;用于蜜餞、餅干、葡萄糖、食糖、冰糖、飴糖、糖果、液體葡萄糖、竹筍、蘑菇及蘑菇罐頭,使用量為0.45g/kg。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竹筍、蘑菇及蘑菇罐頭不得超過0.05g/kg;餅干、食糖及其他品種不得超過0.1g/kg;液體葡萄糖不得超過0.2g/kg;蜜餞殘留量≤0.05g/kg;新鮮葡萄(片劑氣化法以亞硫酸鹽計),使用量2.4g/kg,殘留量:(以SO2計)0.05g/kg。